內蒙古能源集團市場化選聘所屬子公司總經理的公告
內蒙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內蒙古能源集團)是內蒙古自治區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企業,注冊資本130億元,資產總額823億元。在運和獲批在建電力總裝機規模3691萬千瓦,其中火電裝機1407萬千瓦,新能源裝機2284萬千瓦;城市居民供熱能力1.1億平方米,擁有煤炭資源儲量156億噸;擁有電力工程設計甲級資質、電力工程總承包特級資質,具備能源電力工程規劃、設計、咨詢、施工、監理、運維全產業鏈建設運營能力。根據發展需要,現市場化選聘所屬子公司總經理2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單位簡介
內蒙古蒙氫管網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4月,注冊資本50億元,是內蒙古能源集團全資子公司,位于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該公司貫徹落實自治區新能源產業發展規劃,圍繞風光氫儲產業進行開發投資建設,大力發展氫能輸送業務,著力推動全區氫能運輸管網統一規劃布局、統一投資建設、統一調配資源、統一運營管理。
內蒙古李家塔礦業有限公司1988年由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與內蒙古自治區聯營建設,2023年5月劃轉至內蒙古能源集團,注冊資本金8800萬元,資產總額12.73億元。煤礦位于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烏蘭木倫鎮,井田面積16.35平方千米,保有儲量2.17億噸,核定生產能力300萬噸/年。
二、選聘崗位
1.內蒙古蒙氫管網有限公司總經理1名;
2.內蒙古李家塔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1名。
三、崗位職責
(一)內蒙古蒙氫管網有限公司總經理
1.主持經理層全面工作,根據集團公司戰略規劃,制定、組織和實施企業生產經營計劃,完成集團公司下達的經營業績目標。
2.負責抓好企業的項目前期、基建、生產、安全等工作,服務自治區風光氫儲四大產業,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3.規范完善公司經營管理體系,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加強業務團隊培養和考核,保證企業充滿活力、規范運轉。
4.建立和維護良好的對外關系,妥善處理企業重大對外事項,為企業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5.完成集團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內蒙古李家塔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1.主持經理層全面工作,根據集團公司戰略規劃,制定、組織和實施企業生產經營計劃,完成集團公司下達的經營業績目標。
2.負責統籌抓好煤礦設計、生產、技術、質量標準化、機電、基建等工作。
3.全面負責煤礦的安全生產,組織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好煤礦應急處突工作,確保煤礦安全運作。
4.建立和維護良好的對外關系,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加強業務團隊培養和考核,保證企業充滿活力、規范運轉。
5.建立和維護良好對外合作關系,妥善處理企業重大對外事項,為企業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6.完成集團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基本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權。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度認同內蒙古能源集團的戰略目標、核心價值觀和企業文化。
(二)具有改革創新精神,善于把握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思想解放、敢闖敢試、敢為人先,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干事創業精氣神足。
(三)具有較強的領導能力,懂經營、會管理、善決策,注重發揚民主,善于團結同志,能夠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四)具有突出的工作業績,對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走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有較深理解,能夠正確處理當期效益與長遠發展的關系,在履行崗位職責中有突出業績。
(五)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個人品行,嚴格遵守黨紀法規,能夠謹慎用權、誠實守信、依法經營、廉潔從業。
五、崗位條件
以下崗位條件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6月20日。如有業績和經歷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一)內蒙古蒙氫管網有限公司總經理
1.年齡一般不超過43周歲。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任職經歷:
(1)應具有風光氫儲等能源行業5年以上專業生產工作經歷。
(2)應聘人員為央企、地方國有企業的,應在中央企業所屬二級單位的中層正職及相當職務層級崗位或在中層副職崗位工作2年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國有企業的,應在中層正職及相當職務層級崗位,或在中層副職崗位工作2年以上;地市直屬國有企業的,應在領導班子正職負責人,或在班子副職崗位工作2年以上。以上副職崗位未滿2年的一般應當在副職崗位和下一層級正職崗位工作累計5年以上,其中副職崗位工作應滿1年以上。
(3)應聘人員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應在正處級崗位工作或在副處級崗位工作2年以上,未滿2年的一般應當在副處級崗位和正科級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其中副處級崗位工作應滿1年以上。
(4)應聘人員為民營企業的,應在新能源領域大中型企業從事經營研發等工作5年以上,且擔任企業副總經理及以上職務3年以上。
4.熟悉風光氫儲等能源行業專業知識、政策和現代企業管理,有較強的戰略規劃、投資決策、市場分析、溝通協調能力和執行力。
5.符合任職回避規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心理和身體條件。
(二)內蒙古李家塔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1.年齡一般不超過43周歲。
2.具有煤礦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具有煤礦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
4.任職經歷:
(1)應具有300萬噸/年及以上產能井工煤礦建設及生產5年以上工作經驗;有2年及以上煤礦總工程師、副礦長或礦長工作經驗者優先。
(2)應聘人員為央企、地方國有企業的,應在中央企業所屬二級單位的中層正職及相當職務層級崗位,或在中層副職崗位工作2年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國有企業的,應在中層正職及相當職務層級崗位,或在中層副職崗位工作2年以上;地市直屬國有企業的,應在領導班子正職負責人,或在班子副職崗位工作2年以上。以上副職崗位未滿2年的一般應當在副職崗位和下一層級正職崗位工作累計5年以上,其中副職崗位工作應滿1年以上。
(3)應聘人員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一般應當在正處級崗位工作,或在副處級崗位工作2年以上,未滿2年的一般應當在副處級崗位和正科級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原則上應當在副處級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
(4)應聘人員為民營企業的,應在煤炭生產領域大中型企業從事經營管理工作5年以上。
5.熟悉煤炭行業政策和現代企業管理,具備組織抓好煤礦設計、生產、技術、質量標準化、機電、基建等工作的專業能力,有較強的戰略規劃、決策判斷、市場分析、組織協調能力和執行力。
6.符合任職回避規定。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心理和身體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參加選聘
正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或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使用的,或嚴重違法受到刑事處罰的;曾擔任破產清算企業主要負責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或曾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企業主要負責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個人所負數額較大債務到期未清償的,或處于個人失信被執行期間的,或列入全國行賄人信息庫的;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上一年度考核評價結果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的;《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禁入情形。
六、管理方式及薪酬待遇
1.競聘成功后,按照內蒙古能源集團《職業經理人管理辦法(試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市場化選聘、契約化管理、市場化退出。
2.薪酬和履職待遇按照內蒙古能源集團相關規定執行。
七、選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6月21日-7月4日17:00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所有應聘人員登錄報名服務平臺(https://g.h5gdsvip.com/p/wenpdq81),按網上提示提交材料進行報名。所有報名表填報信息將作為資格審查依據,錯填及漏填屬個人行為,后果自負。在報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或上傳相關證明導致資格無法審核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二)資格審查
工作人員對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的有效性及是否符合選聘要求等進行審查。因未如實填寫信息獲取考試資格的,一經發現取消其本次選聘考試、聘用資格。
(三)筆試環節
通過資格審查,若每個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15人以上(不含),將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公開競聘,原則上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不超過10人(含);若每個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在15人以下(含),將直接采取面試的方式公開競聘;競聘者面試成績低于70分,原則上不列入考察對象;若全體面試競聘者成績低于70分,取消本崗位市場化選聘工作。
1.筆試主要包括認知能力測試和專業能力測試。按照工作方案和崗位需求,測試包含政治理論素養、組織領導能力、崗位專業能力等內容,時間不超過1.5小時。筆試按成績排名進入面試。
2.筆試主要包括認知能力測試和專業能力測試。按照工作方案和崗位需求,測試包含政治理論素養、組織領導能力、崗位專業能力等內容。
3.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4.筆試人員、筆試時間、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5.所有進入筆試的人員必須本人參加,非本人或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面試環節
1.面試包括競職演講和答辯。其中,競職演講主要包括本人政治表現、工作業績、基本素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重點圍繞本人具備的優勢、當前工作面臨的問題、工作思路、工作舉措、工作承諾和廉潔承諾等方面的內容,時間不超過10分鐘;答辯主要包括基本政治理論常識、專業知識、工作經驗、案例分析等內容,由評委進行提問,競聘人員進行回答,時間不超過20分鐘。
2.面試滿分100分。評委會根據面試情況,對每個競聘者進行最終評分,面試成績計算方式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值作為競聘者面試成績。如果有筆試,入圍者按照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總成績,計算出最終得分。
3.面試人員、面試時間、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4.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組織考察
1.根據面試成績排名,通過面試的競聘者以1:2的入選比例進入考察程序。
2.內蒙古能源集團黨委對考察對象進行組織考察或背景調查,深入了解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聘崗位的匹配程度等方面情況。
3.考察對象應出具近期健康體檢報告,體檢不合格者(有重大疾病或傳染病等影響正常履職的疾病),取消聘用資格,根據面試結果進行遞補。
(六)決定聘用
內蒙古能源集團黨委研究討論決定最終聘用人員,對擬任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結束不影響任職的,履行相關聘任程序。
八、監督檢查
選聘全過程接受監督,監督電話:0471-6207052。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九、其他事宜
(一)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選聘公告和選聘條件,認真選擇職位和填報信息,本次市場化選聘每人只能填報一個崗位。切勿馬虎大意、弄虛作假、隱瞞情況,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二)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市場化選聘工作全過程,在市場化選聘過程中的任何環節及試用期內發現應聘人員有報考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嚴重影響聘用情形并經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三)本次市場化選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以市場化選聘考試命題組、專業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市場化選聘考試無關。
(四)本次選聘工作全程委托第三方機構公開公平公正開展。
報名咨詢電話(傳真):020-31953759
政策咨詢電話:0471-6207105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